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委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委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及政务督办和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委机关文秘、档案、保密工作;负责委机关的财务管理、行政后勤、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受理所监管企业重大事项报告;承办机关、直属单位和所监管企业的外事工作;承担党委会、委务会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二)法规科
研究起草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起草委机关重要文件和报告;研究总结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参与调查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等重大问题;参与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指导所监管企业法制建设和法律顾问工作,承办委机关法律事务;负责国资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参与制定所监管企业的章程,承办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审核工作;指导和监督县(市、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三)规划发展科
研究提出全市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规划及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进行监管。研究提出推动所监管企业转型发展和科技创新战略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科技创新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国际化经营战略的组织及境外投资管理工作。研究提出与中省企业合作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所监管企业与中省企业及其他企业合作发展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监管稽查科
承办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国有经济、所监管企业的经营运行情况分析。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风险管控。推动委派总会计师制度建设工作,督促委派总会计师报告企业重要经营事项和重大财务风险,研究提出处理建议。承担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完善所监管企业内部审计监督体系,组织开展专项审计,指导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所监管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责任追究体系。负责有关监督成果的运用,分类处置、督办和深入核查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对共性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核查,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提出有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
(五)考核分配科
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负责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年度和任期考核工作。拟订全市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承担调控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的工作,提出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和职工福利保障。统筹协调所监管企业综合考核工作。
(六)产权管理科
研究提出完善全市国有产权管理的意见,拟订所监管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产权登记、转让、划转、处置和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备案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方案。监督、规范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承担所监管企业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管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制度,承办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建议草案编制的有关工作。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研究制定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运作制度,组织指导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开展国有资本运营工作,推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指导市级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及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建设。
(七)企业改革科(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加挂市管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公室牌子
研究提出全市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工作。负责外部董事的日常管理等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方案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方案。指导推进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承担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的具体工作。
(八)组织科
指导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负责考察推荐董事及独立董事人选。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拟订向国有资本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方案。管理和协调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及所监管企业的人才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及出国(境)人员政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指导监管企业的统战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协调所监管企业群团工作。
(九)公共事件应对科
指导和协调监管企业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扶贫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及履行社会责任等工作。负责机关社会综合治理和国家安全等工作。
(十)信息化工作科
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国资系统信息化总体规划和管理规范,承担有关信息网络系统和应用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和推进所监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网站管理、信息、宣传和新闻工作。
离退休干部科(挂市直国有企业离休干部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委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的离休干部工作。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负责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委党委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负责指导归口管理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委党委对所监管企业进行巡察监督的组织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