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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举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暨合规管理培训会议

日期:2024-05-22 14:29来源:宜昌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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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普及国企合规治理法律知识,推进国企合规管理,5月21日,市国资委举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暨合规管理培训”,邀请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大成中国区公司与并购重组专业委员会牵头人韩光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大成中国区公司与并购重组专业委员会联合牵头人张洪律师,认证机构技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景山合规发展论坛秘书长唐让先生授课。

  韩光律师以《国有企业如何构建有效、可持续的合规管理体系》为题,从企业合规管理体系的搭建、合规风险的闭环管理机制、多种管理工具的协同机制、PDCA持续提升合规管理体系的效能四个方面,结合全国国企合规管理服务的实践经验,介绍了国企构建合规管理体系的方法步骤,并针对合规管理体系搭建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阐述了解决思路。

  唐让秘书长以《合规体系的认证评价及其合规结论》为题,从合规风险的广义认知、合规监管的多元要求、合规体系的建立精要、合规体系的认证评价四个方面,解读相关合规法律法规、列举多起合规案例,说明合规监管的系统性、逻辑性,介绍了合规管理体制体系的周期、步骤、任务分派和交互输出,对国企完善合规管理架构、做好顶层设计提出了具体建议。

  张洪律师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重点修订内容以及对国企的影响》为题,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概述、七大修改内容、对国企治理结构和投资安排的影响、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的四大应对策略四个方面,围绕股东出资,股东与治理,股东与投资工具运用,股东与公司管控,董监高责任等六个视角,结合生动详实的案例,分享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学习体会。

  会议要求,国有企业要强化三种观念,增强合规意识。要有合规既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的意识,将合规义务与要求嵌入企业经营管理活动,融入到员工行为规范之中,做到人人讲合规、事事做合规、时时抓合规、处处见合规;要有合规既是“他的事”,也是“我的事”的意识,落实“管业务必须管合规”主体责任,完善“三张清单”、压实“三道防线”,强化全过程闭环管控;要有合规既要“建机制”,更要“严执行”的意识,持续推进法治队伍建设,落实总法律顾问等制度,监督问责强化执行力。

  会议强调,要加快合规管理体系构建,以提高运行效率为目标,制定实施方案,建立系统性、可行性管理体系,“一企一策”明确各层级决策边界和职责。要加大合规管理效能宣讲,要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清廉国企建设、基层减负专项治理、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相融合,让每名干部职工深知违规代价,提升全员合规意识。要加紧合规管理现状诊断,推动“合规管理提升年”行动落地见效,全面梳理企业合规管理现状,补足短板、填补漏洞、修订清单、优化流程、编制手册、做好培训,增强全员运用法治思维和合规处理问题的能力,以合规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培训会议由市国资委主办,宜昌产投控股集团和北京大成(宜昌)律师事务所共同承办,市国资委一级调研员李知洪同志主持培训会议。市出资企业及部分子公司分管领导、合规管理人员、外部董事,各县市区国资局(办)分管领导、合规管理人员,市国资委机关干部,以及北京大成(宜昌)律师事务所部分律师200余人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