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贯彻落实市委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九条意见”的思考
着力打造“工匠+猛将”国企干部人才队伍
曹红国
中共宜昌市委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九条意见”,创新、突破的力度前所未有,为建设讲政治、善谋事、会创新、敢担当、能落实的“工匠+猛将”型干部队伍提供了政策保障和制度支撑。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和各类人才作为推动国企做强做优做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中坚力量,是实体经济发展的骨干力量。想做、能做、敢做“工匠+猛将”型干部人才,应该成为国有企业干部人才的政治追求、价值取向和能力自信。

(本文作者市国资委副主任曹红国在工作)
一、突出价值追求,让国企干部人才想做“工匠+猛将”
国资监管部门和国有企业党组织要甘当“伯乐”善于发现“千里马”必须加强学习、大力宣传市委激励干部干事创业“九条意见”,结合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实际,开展干部人才标准大讨论活动,让“工匠”精神、“猛将”作风成为国有企业干部人才的价值追求。
传承红色基因。始终把握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要求,通过开展党史、厂史、企情教育,激励国有企业干部人才争做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创业创新、服务社会的模范和表率,引导国有企业干部人才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勇于创新创造。围绕企业管理、产品研发、市场营销、生产技能等方面,变“要我创新”为“我要创新”,鼓励国有企业干部人才创新体制和管理、创造流程和工艺,让干部人才在推动企业改革发展、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增强经营业绩实效、解决核心关键技术中发挥重要作用、做出重大贡献、实现重点突破。
敢于担当作为。在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以及供给侧改革大背景下,瞄准全市十大千亿产业发展,聚焦国有经济优化布局、转型升级,推动化工、生物产业向以增加全球核心竞争力方向发展,投融资平台公司向市场化方向发展,交通、物流、旅游产业向现代服务业方向发展,让忠诚意识、世界眼光、战略思维、优秀品行、技术精湛、技艺高超成为国有企业干部人才鲜明特质。
二、突出选优育强,让国企干部人才能做“工匠+猛将”
针对国有企业干部和人才队伍总量不足、结构不优,特别是能力素质与国企改革发展不适应、不符合问题,从选、育、用环节入手,让“工匠”、“猛将”脱颖而出。
拓宽视野选。树立干部人才“一盘棋”的思路,遵循国有企业干部人才成长规律特点,健全干部人才选拔培养任用政策体系,打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和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之间流动渠道。采取国有企业内部选、外部引、内外交流等方式,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引进优秀人才,拓宽国有企业干部人才来源渠道,改善国有企业干部人才结构。
精准培训育。深入实施国资系统 “531”英才计划,采取精准识别、全域优选、梯次培养办法,用五年左右时间分领军型企业家、创新型研发人才、拔尖型技术技能人才三个层次,选拔和培养1000名左右国有企业干部人才。坚持“训用结合”原则,支持和鼓励国有企业引进顶级专家来宜,围绕“一带一路”、供给侧改革、实体经济发展、科技创新、自贸区建设等热点难点问题,举办高端讲坛,扩宽国企干部人才思维和视野。聚集项目建设、产业发展、企业管理等主阵地,通过学习培训、挂职锻炼等方式,让国企干部人才在基层一线干事创业、成长成才。
搭建平台用。支持国有企业申报创新团队、急需紧缺岗位、技术研究中心、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等人才平台,让国企干部人才在各类平台上摸爬滚打、历练成才。建立国企管理、技术、营销、技能等岗位职务序列和职业发展通道,让国企干部人才在不同舞台施展才华,实现一流人才、一流贡献、一流报酬。
三、突出机制创新,让国企干部人才敢做“工匠+猛将”
探索建立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营造能者上、错者容、庸者下的干事创业氛围,激发国企干部人才改革动力和创新活力。
坚持鼓励激励。国有企业负责人实行年度、任期相结合考核方式,内容涵盖经营业绩、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综治维稳、环境保护等,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A级不超过总户数的50%。实行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的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绩效年薪最高可达基本年薪的3倍,任期激励收入最高可达任期内年薪总额的30%,考核评价“不胜任”的取消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积极推荐国企干部人才担任“两代表一委员”,吸收国企青年干部人才加入党组织。对品德、能力、业绩和贡献突出的国企干部人才,经考核考察,优先推荐担任企业职工董事、外部董事、监事和领导人员,优先向组织部门推荐担任党政部门领导职务。
探索容错纠错。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区分失职与失误、敢为与乱为、负责与懈怠、为公与谋私界限,鼓励干部人才敢想敢干、敢闯敢试。落实《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在明确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情形的基础上,对遵照投资经营审批程序,个人没有在投资经营活动中谋取私利,因市场发生变化、自然灾害、宏观政策调整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资产损失的,经过责任认定免于责任追究,在选拔任用、薪酬考核、职称晋升等方面不受影响。
推动能上能下。定期开展岗位履职分析研判,对履职不力、担当不足、工作平庸,不适应担任现职的企业领导人员,采取调离岗位、免职、降职等方式调整。加强以经营业绩、履职尽责为主要内容的综合考核,建立市场化、多维度的评价机制,疏通“下”的渠道,实行优胜劣汰,让庸者“下”得口服心服,让能者上得大家认可,凝聚和调动企业领导人员和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
(作者系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