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国资局服务改革发展纪实
日期:2017-02-10 08:36来源:宜昌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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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五大管控” 精准监管治企
——兴山县国资局服务改革发展纪实
吴启荣 王明忠
——兴山县国资局服务改革发展纪实
吴启荣 王明忠
面对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新要求和国企改革发展新常态,兴山县国资局以“大国资、大监管、大资源、大配置”为主导,积极探索以管资本为主的新路子,以“五大管控”履行国资监管职能职责,全方位谋划,细微处把关,科学引导企业发展,营造了与企业同兴衰、共荣辱、谋发展的良好氛围,国有资本营运质量和效益得到明显提升。
一、强化制度管控,夯实监管根基。一是健全相关配套措施。先后印发《兴山县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外投资、融资担保、预算管理、大额资产处置、企业改制重组、企业负责人薪酬标准等若干重要事项,企业必须向县国资局报告和备案。强化国有资产处置“七个必须”,规范资产处置行为。出台《县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待遇管理办法》,规范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和业务支出行为。出台《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管理办法》,防范国有企业在生产、经营、安全、人力资源等方面的各种法律风险,避免管理、决策失误给企业带来的损失。二是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湖北多能律师事务所担任国资监管常年法律顾问,受县国资局长委托处理国资监管法律事务,实施重大事项把关。三是完善企业内控制度。结合企业自身经营特点,进一步健全了人事、审计、招投标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大力开展内控检查,指导企业完成了内控评价和内控审计工作,完成《内部控制手册》,保证了日常运行的规范可控。四是编印国企改革政策。将深化国企业改革1+N政策编印成册,指导企业操作,供县委县政府决策。

(兴山县委、县政府政府领导高度重重视国企改革与发展,定期深入国企调研)
三、强化资产管控,严防国资流失。一是加大国有资产处置督查。针对相关企业在审计中发现的股权转让、资产处置、违规担保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展开全面检查和核实,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在此基础上,县国资局会同县纪委对相关企业违规处理公务用车等依法进行了查处。二是规范资产出租、出售管理。对县峡晶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资产对外租赁行为,并提出整改建议。对兴发集团已出售的44个商业门面,本着尊重历史的原则,依法进行处理。三是现场监督处置废旧资产。企业在处置资产时,涉及资产报废、核销的,由县国资办对资产、账目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监督,确认专业鉴定机构出具资产报废报告。四是依法合规程序透明。涉及产权性质变动、资产风险行为审批等重要事项均上报县政府,对资产审批、投资等重大事项与相关工作人员集体讨论决策,按法定程序审批,主动接受大家监督和制约。在中介机构的选聘中坚持公开、公正原则,邀请企业代表共同参与,从机制上实现阳光操作。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对资产评估结果、重大损失等重大事项实行公示制度,积极维护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五是强化业务培训。结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的出台,组织各出资企业负责人、财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
四、强化权力管控,科学履职尽责。为进一步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的边界,按照“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为原则,厘清《兴山县国资局出资人18项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及工作流程。根据《公司法》、《国有资产管理法》、《湖北省国有资产监管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修订公司章程。对公司管理体制、党组织建设、负责人薪酬与履职待遇、干部管理及高级管理人员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并对董事会、监事会、财务会计、利润分配、用工及社会保险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完善,规范企业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了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职权。明确董事会对投资、为他人提供担保、转让财产、捐赠由企业自主决定,实行备案管理;对企业合并、分立、改制、上市,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分配利润,解散、申请破产报国资局决定。对转让全部国有资产的,或者转让部分国有资产致使国家对该企业不再具有控股地位的和重大事项报县政府批准。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支持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进行分层分类管理,营造与企业同兴衰、共荣辱、谋发展的良好氛围,推进了国资监管由管资产、管企业、管企业领导班子向管资本、管股权、管出资人代表为主转变。

(兴山县财政局、国资局领导深入企业办公,为国企改革发展献策)
作者分别系兴山县国资办主任、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