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群众满意机关”征求意见和建议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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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昌市国资委委员会 关于“群众满意机关”征求意见和建议 整改方案 根据宜昌市直机关“双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群众意见进行反馈整改的通知》(宜直“双争”办发〔2018〕3号)要求,为做好我委机关对2017年度“群众满意机关”评选所征求意见和建议整改工作,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以优良的作风形象塑造“权威、有为、高效、廉洁”国资委,不断提升国资委的群众满意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立足服务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以问题整改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标准,通过积极回应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全面开展国资监督管理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推动机关作风持续转变,解决干部职工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干部职工服务效能,打造“工匠+猛将”型干部队伍,切实解决一批当前各单位、社会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实现机关工作效能不断提升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的工作目标。 二、整改内容及措施 (一)共性意见和建议 1.会议多、文件多、检查多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有的“红头”换“白头”,表面上减少了发文,实际上有增无减,弄得基层忙于应付。 整改措施:①改进文风会风。精减会议,整合召开,由办公室统一协调相关会议议程;对相关文字材料严格控制字数;②转作风抓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转作风抓落实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六个坚持、六个严禁”,力促干部作风“严、紧、硬、实”;③在国资系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做好文件清理登记工作;④对国资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经济发展指标等综合考核整合,成立领导小组,统一时间段集中考核;⑤注重过程管理考核,实行一季度一通报;⑥完善调研考核制度,委领导班子成员到企业调研由办公室统筹,避免多头调研、重复调研。 责任科室:由办公室负责,理论法规科、组织科等科室配合完成。 完成时限:11月底前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2. 少数机关干部业务不精,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不细致,要着力提升干部职工业务素质,培养“工匠”精神和“猛将”作风,进一步提升监管水平和服务质量。 整改措施:①实施机关党员“双育”计划,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业务能力培训,重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方面,提高战略把握能力、科学监管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②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主题实践活动,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发展、资金、改革、人才引进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加强相关政策出台,减轻企业基层负担,帮助企业留住人才;③妥善处理改制留守企业后续问题;④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梳理机关科室职能,明确办事流程。发挥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严格考核标准,突出业绩导向,将考核结果与干部培养、使用工作结合起来。 责任科室:由组织科、办公室负责,群工科、国企改革办等科室协助配合。 完成时限:9月底前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二)对国资委个性意见 1.要加强对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考核和监督,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整改措施:①坚持权利以出资为限、监管以法定为据,大力推进依法监管,改进监管方式;②加强对出资企业负责人的监督,注重事前规范制度、事中加强监控、事后强化问责,更多运用法制化、市场化监管方式,有效防止一把手直接说了算;③加快建立重大事项监督管理办法,完善企业财务监控体系,提升财务风险管控水平;④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信息公开制度,设立统一的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依法依规、及时准确披露国有资本整体运营和监管信息。 责任科室:由业绩考核科负责,主责办、办公室、组织科、监事会配合。 完成时限:11月底完成,长期坚持。 2.规范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有地位和作用。 整改措施:①研究出台《市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实施办法》,通过公司治理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公司章程管理,规范董事会运作,严格选派和管理股东代表和董事、监事;②加强董事队伍建设,探索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在其他国有企业兼任外部董事,加大专职外部董事派出力度,提高专职外部董事比例;探索建立外部董事与市国资委沟通机制,加强外部董事培训,强化外部董事履职保障,开展外部董事履职评价,促进其勤勉履职;④加强监事会建设,完善监事会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制定完善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监事行为规范、监事会监督检查报告编报运用、监事会考核等方面制度,建立监事会揭示问题整改督办和公示制度。 责任科室:由政策法规科负责,组织科、业绩考核科、产权科配合落实。 完成时限:11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三、工作要求 (一)2017年度“群众满意机关”评选所征求意见和建议整改落实工作由委党委书记、主任姚朝云同志任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副组长,主责办、机关党委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并在委官方网站公开,督促有关科室加以推进落实。 (二)相关科室要积极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各科室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并分别在11月15日前将职责范围内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情况报机关党委综合。 (三)机关党委要在今年11月底前将整改工作总结报送至市“双争”办。 |
中共宜昌市国资委委员会
2018年5月22日
